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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LED、集成电路等有关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1 0:00:00 被阅览数:18057

闽教办高〔2011〕2号


有关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省政府在2007年至2010年出台的相关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培训提出的要求,我厅与有关厅局制订下发了相关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文件,对相关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总结“十一五”期间我省高校相关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关于加快培养我省LED产业急需人才的通知》(闽教高[2007]51号),请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龙岩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厦门华夏职业学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等高校报送人才培养培训总结报告。

  2.根据《关于加快培养我省集成电路急需人才的通知》(闽教高[2007]110号),请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报送人才培养培训总结报告。

  3.根据《关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培训我省工艺美术人才的意见》(闽教高[2009]67号),请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莆田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闽江学院、福建江夏学院、宁德师范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武夷山职业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等高校报送人才培养培训总结报告。

  4.根据《关于加快我省交通运输产业人才培养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205号),请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仰恩大学、闽南理工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泉州理工职业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华夏职业学院、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报送人才培养培训总结报告。

  5.根据《关于加强我省医学人才培养培训的若干意见》(闽教高[2010]29号),请厦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等高校报送人才培养培训总结报告。

  6.根据《关于加强我省石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闽教高[2010]31号),请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华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龙岩学院、宁德师范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报送人才培养培训总结报告。

  7.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闽教高[2010]32号),请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莆田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等高校报送人才培养培训总结报告。

  有关高校对照各自学校的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任务,总结“十一五”期间相关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情况(包括整体情况、分年度情况)及“十二五”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包括整体计划、分年度计划),分析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并于2011年1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一式三份邮寄至我厅高等教育处(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350003),同时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Email:gdjyc2009@sina.com。联系人:余光颖,电话:0591-87091262。

  附件:1.“十一五”期间相关产业专业人才培养情况表

  2.“十一五”期间相关产业专业人才培训情况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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