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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发布时间:2012-06-29 0:00:00 被阅览数:17945

2011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现予公布,自20116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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