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8-23浏览次数:24031

一、各分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对易出事的部位,应提醒教师和同学注意。

二、各实验室要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做到地面、桌面、设备三清洁。

三、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四、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

五、每天下班前检查各室灭火器、门、窗、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六、实验室每天设值班员。值班员责任:每天下班前检查所有电源是否已被切断,大门是否确实锁牢。

七、节假日前全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八、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及电热器取暖、做饭。

九、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它生活用品。

十、实验室主任负责全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对各实验分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

版权所有©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闽ICP备150097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