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06年级实施性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8-28浏览次数:21964

各系部:

教学计划是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学院实施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系、部做好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必须充分体现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跨世纪应用型人才的宗旨。既要考虑高等职业教育与市场经济接轨的问题,又要严格遵循教育教学的自身规律。

2、要具有科学性、严密性、整体性、可行性和超前性。各专业应在认真总结几年来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必要的论证,努力实现新计划的总体优化。

3、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特色,在保证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教学适度和够用的前提下,强化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三年制专业应保证实践性教学时数占教学总学时不少于40%(二年制专业为30%),选修课约占学时10%。课程设置上,应从优化课程结构、学科发展、社会对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的需求和岗位职业群的实际要求等方面权衡,对原有课程进行筛选、甄别,作必要的调整、增删。反对因人设课或为满足工作量需要采取膨胀课时的作法。

4、各专业三年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6001800学时为宜(二年制专业为11001200学时)。每周教学时数控制在26课时以内。实践教学环节以每周五天,每天6学时计入。实践教学指:大型作业、课程设计、实习(包括毕业实习)、实验、公益劳动、军训等。

5、各系相近的专业在前三个学期教学计划应一样。

6、总学分应控制在160学分内。

二、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

1、专业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学制及招生对象;

4、主干课程;

5、主要实践环节;

6、课程结构比例;

7、教学总体安排;

8、教学进程表;

9、必要的说明。

三、关于教学计划的论证方法和完成时间

制定教学计划由各系部组织论证,可邀请院内其他系部的教师参加,必要时,也可经院长批准邀请若干院外专家参加。

各系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由各系主任统一组织进行,在510日前完成,并报教务处,经教学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四、公共课课时安排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第一学期开出,每周3节,3学分(其中一节即16学时1学分为社会实践,主要集中在寒暑假,由政治教研组具体安排,各系配合)

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在第二学期开出,每周4,4学分。(其中两节即36学时2学分为社会实践,主要集中在寒暑假,由政治教研组具体安排,各系配合)

3、形势与政策在第三、四学期开出,每周1节,以讲座形式开出,1学分。

4、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在第一学期开出,每周1节,1学分。

5、英语在第一、二、三、四学期开出、周课时分别为:4节、4节、4节、2节,共14学分,专业英语在第五学期开出,每周2节。

6、高等数学:在第一、二学期开出,每学期每周4节,8学分(两年制专业在第一学期开出,每周四节,4学分)。工科类第三学期可加开线性代数,每周2节,2学分。

7、体育课:在第一学年开出,每学期每周2节,4学分。

8、计算机基础应用:在第一学期开出,每周6节,6学分。工商管理系各专业可在第2学期开设。

9、新生军训两周,2学分。军事理论课第一学期开出,每周一节, 1学分。

五、几点说明

1、每学期考试安排1.5周,劳动课时0.5周。每学期按20周计。

2、对于周学时6节以下的学科在一个学期开出。不要排成周学时为4233等两个学期完成。

3、选修课中至少要有一门《孙子兵法》或《现代兵器》等军事选修课。

4、选修课从第2学期开始开设,第6学期不开设,学院统一安排任选课为:孙子兵法、人际交流、美育、应用文写作、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多媒体技术,课时及学分等见附件。各系其他选修课从第3学期开始开设。

5、具体格式见附件。

6、用A4纸张排成4页,其中第15项,67项各排成1页,第8项排成2页,并用电子邮件发至:pt12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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