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实训基地氛围建设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5浏览次数:12664

各系、工艺美术学院:

为了迎接省级示范性院校申报评审,学院拟于暑期进一步加强对各实训基地氛围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各实训基地简介内容更新。各基地要突出生产性、校企合作要素、取得成果等方面对基地简介内容进行修改更新。

2、各基地功能平面分布图更新。各基地在平面分布上要考虑生产性基地特点、技术服务和校企合作等要素进行布局调整更新平面分布图。

3、各实训室的功能简介。各系可按综合实验(训)室或单独实验(训)室加以介绍。主要内容有:

介绍实验(训)室的历史,建设年份、面积、设备总值,下设的实验(训)分室;实验(训)主要设备及面向专业、课程,开放情况;实验(践)指导教师队伍情况;可完成的实验(训)项目一览表(列出实验(训)室的全部实验(训)具体项目清单)。

4、实训室相应一些工艺流程图及工艺发展史介绍。主要介绍与本实训室相关的一些工艺流程、传统工艺及行业发展背景等内容。

5、主要仪器设备内部结构图。对单价3万元以上的主要仪器设备都应该进行内部结构进行图解详细介绍。

6、主要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单价3万元以上或存在安全操作隐患的仪器设备、危险品的操作与使用都应该制作安全使用与操作规程,并要求上墙。

7、实验(训)室名称挂牌。对于实验(训)室门牌需更换或补做的请提供完整的门牌名称。

8、实验(室)责任人上牌。提供实验(训)室名称及责任人姓名对应表,以便挂牌上岗。

9、实验(训)室、实训基地氛围标语。需更换或新增制作的标语请提出明确的标语的文字、字体、大小及规格等要求。

请各系、工艺美术学院将以上项目内容用分别不同电子文档制作后打包于7月30日前发送到教务处邮箱chenqingt@126.com或wursmail@qq.com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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