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2浏览次数:18482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高〔2014〕36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229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教学基础地位,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针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引导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立足实践开展研究,整合集成深化一批已有教改成果,总结推广一批教改典型经验和创新成果,培育一批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充分发挥省级教改项目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此推进教学改革,整体提升教学水平。

二、建设原则

1.学校为主、分类指导。根据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完善高校治理方式的要求,学校要统筹全校学科、专业的教改,按照扶强、扶特、扶需相结合原则,结合本校实际自主制订教改项目建设规划(2014-2017年),自主建立教改项目库,确定分年度具体教改建设项目,在学校立项建设的基础上,遴选推荐省级教改项目。其中,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5所高校,应主要围绕建设高水平大学、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要求提出教改项目;1999年以来成立的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应主要围绕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定位提出教改项目;成人高校应主要围绕现代继续教育、教师培训等提出教改项目;高职院校应主要围绕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提出教改项目。

2.等额推荐、分期建设。2014年-2017年,全省每年立项建设300项左右省级教改项目,其中本科200项、高职100项。学校根据我厅下达的分配限额,在本校教改项目建设规划的分年度建设项目中择优向我厅等额推荐教改项目。

3.事后管理、绩效考核。省级教改项目将全部列为省教育科研(社科类)A类项目。省里将设立绩效奖励专项经费,以学校编制的项目建设任务书为依据,适时开展中期和终期抽查,强化过程监控和绩效考核,对取得重大进展、成效明显的教改项目予以奖补并在评选省级或推荐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中予以优先支持。

三、项目分类

为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应以具体学科专业为依托,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类、课程体系类、教材建设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类、实践教学类、创新创业类、教学资源共享类、教学质量保障类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校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专业数和内涵建设成果等关键办学要素,我厅测算下达各校2014年度分配限额,具体见附件1。

五、建设要求

1.各校应按我厅下达本校2014年度省级教改项目分配限额数的5倍以上项目总量建立项目库,制订本校教改项目建设规划(2014-2017年)和分年度建设计划,培育建设好一批校级、省级教改项目。今后,各校向我厅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均应从中择优推荐。

2.在同等情况下,各校教改项目应优先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骨干教师(35周岁以下)倾斜。

3.已列为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省级以上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4.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应为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备“双师素质”、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院校及成人高校的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项目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省级教改项目。

5.各校应按照一年立项、两年培育建设的要求,发布校级项目指南,加大经费支持,强化项目指导、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六、2014年申报工作

各校应于11月10日前,将学校推荐公函、教改项目建设规划(2014-2017年)、汇总表(见附件2)、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任务书(见附件4)各一式1份分别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本科高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职院校),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统一压缩命名为“学校名称-2014年省级教改项目”。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龚森,电话:0591-87091312,邮箱:gdjyc2009@sina.com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程征,电话:0591-87091240,邮箱:fjzcc@163.com。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立项分校限额指标

2.2014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3.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4.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1

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立项

分校限额指标(本科)

学校名称

指标

学校名称

指标

厦门大学

17

福建江夏学院

4

华侨大学

10

宁德师范学院

4

福州大学

13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3

福建师范大学

13

仰恩大学

3

福建农林大学

13

闽南理工学院

3

福建医科大学

9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3

福建中医药大学

8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

集美大学

9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2

闽南师范大学

8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2

福建工程学院

8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2

厦门理工学院

8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

泉州师范学院

6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2

闽江学院

6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

莆田学院

6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

三明学院

6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2

龙岩学院

6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

武夷学院

6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

福建警察学院

3

福建教育学院

2

福建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考试中心

1

小计

155

45

合计

200


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立项

分校限额指标(高职)

学校名称

指标

学校名称

指标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5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1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5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2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4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3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4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1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1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4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

黎明职业大学

4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1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1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4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3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2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3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3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3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1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3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2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3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1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1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2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

泉州纺织服装学院

1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1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1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1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1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1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3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1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1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3

武夷山职业学院

1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

小计

68

32

合计

100


附件2

2014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学校名称(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主持人

项目参与人姓名

计划完成时间

姓名

职务/职称

注:

1.“项目类型”为项目分类中的大类,如人才培养模式类、课程体系类、教材建设类、实践教学类等,不在项目分类范围的请填写其他类。

2.“项目参与人”须填写该项目所有参与人员姓名并进行排序。

3.“计划完成时间”填写格式为:××××年××月。


附件3

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学校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学   校

姓   名

部   门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邮箱

 

 

 

 

 

 

 

 


附件4

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建设任务书

项目学校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所属学科专业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完成日期

填表日期

福建省教育厅制

2014年  月  日


填 写  要  求

1.“项目类型”为项目分类中的大类,如人才培养模式类、课程体系类、教材建设类、实践教学类等,不在项目分类范围的请填写其他类。

2.“项目完成时间”应按照项目预期完成时间填写,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3.项目研究具体内容、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与目标、项目最终达到的目标及提交的成果,要简明、准确、扼要填写。

4.任务书须用A4纸,小4号字仿宋体,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5.任务书一式二份(学校一份、上报一份),需经所属单位审核确认,确属真实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一、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职务

项目中的分工

签字

负责人

二、项目研究具体内容

三、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与目标

第一年( 年 月至 年 月)

第二年( 年 月至 年 月)

四、项目最终达到的目标及提交的成果


五、经费预算                      

学校资助(元)

院系配套(元)

其他(元)

预计支出项目

预计金额(元)

预计支出时间

1. 调研费

2. 差旅费

3. 会议费

4. 资料费

5. 论文发表费

6. 鉴定、验收费

7.

8.

9.

10.

11.

12.

合    计

备注:

六、审核及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 10月14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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