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26浏览次数:17370

                 教职成司函[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市、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请有意向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并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我司。申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附电子版光盘),地级市、职业院校和企业的申报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组织报送,行业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李红东、白汉刚,010-66096809。

  电子信箱:jchzc@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附件:

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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