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职院教〔2016〕27号
各部门、各院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3号)、《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闽教职成〔2016〕24号)和福建省二轮评估整改要求,经学院认真研究讨论,现将《学院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通知下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件1:学院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实施方案(完成时间见文件具体要求)
附件2: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完成时间:2017年9月31日)
附件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福建省示范性院校年度检查评估细则(完成时间:2017年12月31日)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5日